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其冷卻水塔、發電機、變壓器、裝修工程等設施與工程所發出吱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八條規定
2017-03-22
主題 檢送「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其冷卻水塔、發電機、空調(通風)系統、冷氣機、抽(排)風機、抽水馬達、冷凍(冷藏)櫃、變壓器、裝修工程等設施與工程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八條規定」公告1份。
發文日期 2017-03-17
發文字號 府環空字第1060255327C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
附件下載 府環空字第1060255327C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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