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雇主申請外勞文件作業程序
2013-04-22
主題 為簡化雇主申請外勞文件作業程序,自102年4月22日起,雇主辦理聘僱第2類外國人入國通報及接續聘僱通報等業務時,可至本局「全國外籍勞工動態查詢系統」(以下簡稱動態系統)登載外勞清冊,再由各地方政府辦理開具各項業務證明書,請惠轉知所屬單位宣導配合辦理,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13-04-09
發文字號 職管字第1024000802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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