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7月1日起取得竣工證明文件後二個月內未依法申報竣工註記送臺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審議
2021-03-24
主題 近期發現多起未依法申報竣工註記案件,工程應於取得相關竣工證明文件後2個月內辦理竣工註記,如有違反將依法送臺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審議,詳如說明。
發文日期 2021-03-17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二字第1100345609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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