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品管費用應確實依人月編足
2014-02-27
主題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發布有關「品管費用應確實依人/月編足,且查核時依工程金額與規模訂定級距為之,並簡化文書作業,建議本會能督促各縣市政府機關確實為之,並請訂定『公共工程查核機制作業手冊』以為遵循依據」乙案如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2-24
發文字號 臺區營(103)銘業字第0075號
發文機構 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附件下載 臺區營(103)銘業字第00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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