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灣區營造公會反映營建業主常以「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應辦工作編列少許費用由廠商辦理造成額外負擔
2021-11-12
主題 有關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反映營建業主常以「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應辦理工作,以編列少許費用方式,移由承攬廠商辦理,造成廠商額外負擔一案,詳如說明。
發文日期 2021-11-10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101153469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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