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等標期應依個案性質、決標方式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
2022-02-24
主題 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等標期應依個案性質、決標方式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詳如說明。
發文日期 2022-02-22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110002389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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