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水土保持計畫核定後辦理變更設計時涉及地質法第8條適用規定之處理原則
2015-11-25
主題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有關水土保持計畫核定後辦理變更設計時,涉及地質法第8條適用規定之處理原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單位。
發文日期 2015-11-19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二字第1041152174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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