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種樹時應事先向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科申請核准
2017-02-14
主題 邇來發現建設公司私自於道路種樹,經五、六年後發生路樹竄根之情況,因該路樹非屬公共行道樹,致生管理權責爭議,且難以取得移除路樹之同意書,爰於道路種樹時應事先向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科申請核准,以完善管理權責。
發文日期 2017-02-07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一字第1060155465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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