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議要求各機關辦理工程設計應以量化方式編列安衛設施項目預算
2017-11-09
主題 有關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要求各機關辦理工程設計時,應依安衛設施項目於工程經費中以量化方式編列預算,納入工程契約據以執行乙案,復如說明。
發文日期 2017-10-23
發文字號 工程管字第10600319340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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