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臺南市轄內16條市道(原縣道)養護管理業務
2013-10-03
主題 有關臺南市轄內16調市道(原縣道)養護管理業務,自102年10月1日起收回市府自行養護,如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9-27
發文字號 南市工企劃字第1020874531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附件下載 南市工企劃字第10208745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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