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布「勞工安全衛生法」名稱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
2014-07-01
主題 中華民國102年7月3日修正公布「勞工安全衛生法」名稱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並修正全文,經本院於103年6月20日以院臺勞字第1030031158號令定第7條至第9條、第11條、第13條至第15條及第31條,104年1月1日施行,其餘條文字103年7月3日施行。
發文日期 2014-06-20
發文字號 院臺勞字第1030031158B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
附件下載 院臺勞字第1030031158B號
相關連結 http://laws.mol.gov.tw/Chi/FLAW/FLAWDAT020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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