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為「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及部分條文
2014-07-23
主題 函轉勞動部於103年6月26日以勞職授字第10302007911號令將「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修正為「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及修改部分條文。
發文日期 2014-07-08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10335052100號
發文機構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附件下載 北市都建字第10335052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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