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道路主管機關申請使用水利主管機關養護堤防(含水防道路)其構造物興建、養護、管理等處理原則」
2014-12-17
主題 有關台灣省政府80年11月19日(80)府建水字第176114號函頒之「道路主管機關申請使用水利主管機關養護堤防(含水防道路)其構造物興建、養護、管理等處理原則」,自103年11月12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日期 2014-11-28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10306144370號
發文機構 經濟部水利署
附件下載 經水政字第103061443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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