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公共工程創新產品交流平台試辦做業要點」
2016-11-03
主題 訂定「公共工程創新產品交流平台試辦做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日期 2016-10-26
發文字號 工程技字105003322230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附件下載 工程技字1050033222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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