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
2018-06-20
主題 函轉臺南市政府107年6月11日府地用字第1070639758號函,「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07年6月5日以內授中辦地字第1071303541號令廢止,請轉告周知。
發文日期 2018-06-14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二字第1070676834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附件下載 南市工管二字第10706768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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