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公布增訂第57條之1、修正第11、32、36、44、53條
2018-07-05
主題 「水污染防治法」業奉總統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61號令公布增訂第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條文,檢送公布令影本(含法律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
發文日期 2018-06-15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70046649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附件下載 環署水字第10700466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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