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場址是否為屬民用航空法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或高度以及燈光照射角度管制範圍等
2014-08-05
主題 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3年7月10日系統字第1035006387號函,有關民眾查詢開發場指示否位於位屬民用航空法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或高度以及燈光照射角度管制範圍,建物高度未達地表60公尺者免予查詢之地區清單如附件,請貴公會轉知各會員知悉,另涉及貴單位業務範圍者,依旨揭函文辦理。
發文日期 2014-07-21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二字第1030665344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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